经销商要求 1、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营口碑和商业信誉,并能遵守法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,认同总公司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。 2、有敬业精神,有为顾客服务的热情,有鸿图大志和创业创新精神,具备团队合作精神,具备与公司共创名牌风雨同舟、永续经营的理念。 3、具备企业法人资格,有固定的经工商注册的办公场所,且办公场所必须设立于省会城市或该省重要发达城市。 4、对所加盟区域地板市场有较全面的了解,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及充足的运作资金; 5、具备高素质的营销队伍、完善的售后服务人员保障和忠诚的管理团队; 6、能积极配合总公司统一市场运作,接受总部的管理和指导,并能及时向总部反馈市场信息。 |